常德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
一、提取条件
1. 职工本人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有住房的;
2.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因疾病、非工伤事故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;
3.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因病死亡的;
4. 职工本人退休、离职、下岗的;
5. 职工本人出国(境)定居的;
6. 职工本人离婚后,前配偶无住房且生活困难的;
7.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;
8.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。
二、提取材料
1. 提取申请书;
2.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. 住房公积金卡;
4. 购房合同或产权证;
5. 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有住房的,需提供规划许可证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;
6. 因疾病、非工伤事故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,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、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;
7. 因病死亡的,需提供死亡证明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等;
8. 退休、离职、下岗的,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;
9. 出国(境)定居的,需提供出国(境)定居证明;
10. 离婚后,前配偶无住房且生活困难的,需提供离婚证明、前配偶无住房证明等;
11.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,需提供灾害证明、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;
12. 其他特殊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三、提取流程
1. 职工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;
2. 工作人员对提取材料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的,办理提取手续;
3. 提取资金划入职工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。
四、提取额度
1. 职工本人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有住房的,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费用;
2.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因疾病、非工伤事故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,提取额度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%;
3.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因病死亡的,提取额度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100%;
4. 职工本人退休、离职、下岗的,提取额度不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;
5. 职工本人出国(境)定居的,提取额度不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;
6. 职工本人离婚后,前配偶无住房且生活困难的,提取额度不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;
7.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,提取额度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%;
8.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,提取额度根据具体情况确定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 提取常德住房公积金时,职工本人必须到场办理;
2. 提取资金划入职工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,不得提取现金;
3. 提取后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最低缴存额;
4. 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影响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;
5.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,再次申请提取的时间间隔为1年。